关于禁止利用消防通道钉制木架等行为
通 知
市场各商户:
近段时间以来,市场内个别商户在通道等公共区域堆放木料、钉制木架的行为有所抬头,不但阻塞了消防通道还严重干扰了周边经营户的正常经营活动,为了确保市场的消防安全以及广大经营户的根本利益,根据《浙江省商品专业市场管理条例》第十九条(三)(五)款之精神,本市场再次重申明确:
一、禁止商户在店外消防通道等公共区域专业进行木架钉制活动(包括堆放木料、木架,切割、拆解、钉制木架);
二、木架专业经营户产生的加工废料必须自行清理外运,禁止在市场内任何区域倾倒。
如果商户违反上述两项规定任何一条的,市场管理部门除没收相关材料、工具外,将根据情节对相关商户采取停止供电15天以内的管理制约手段,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相关商户承担。
市场管理部要认真履行第一监管责任人之职,安保部要积极配合协助做好现场日常动态管理,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管理部。
欢迎广大商户积极参与市场的共同管理,检举、投诉违规经营行为,举报监督电话:88171866
本通知的解释权为浙江金通汽配城有限公司所有。
浙江金通汽配城有限公司
2020年5月5日